新聞媒體作為信息傳播的重要工具,在反映公眾輿論、引導其價值取向方面有獨特的優勢。為此,我們有理由向公眾敘述事實的經過,傳播正能量、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這,也是《創新陶業》一直以來的態度。自本社發表《華信達涉嫌詐騙近1000萬》一文后,多名供應商陸續找到本社,在承諾所陳述的均為事實后,記者對每一名供應商所提供的信息及資料進行了整理報道。
歷經數月的調查取證,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檢察院對華信達案主要當事人之一的林偉東提起了公訴。
△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法院
數十名“華信達事件”的受害供應商,以及相關的投資人、借款人債主,紛紛進入第四法庭旁聽席。
被告人林偉東緩步進場,他面向法官和人民陪審員,右邊的是檢察院的公訴員,左邊是他的代表律師。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進入法庭調查階段。
△第四審判法庭
面對公訴人的詢問,林偉東聲稱: 他沒有犯票據詐騙罪,也沒有犯職務侵占罪,說他關閉手機斷絕聯系也不是事實。
林偉東表示:案件發生的2015年,其本人已經被羅兵根剝奪了對1萬元以上款項交易的決定權和知情權,只是一個掛名的總經理身份,完全不知道羅兵根對眾多經銷商開出的“空頭支票”。在經銷商們上門追債的過程中,他本人有積極配合并主動聯系,而且已經償還某些經銷商一部分債務。
林偉東聲稱: 他現在手上有1000多萬元的到期應收款,其中某“垃圾焚燒”項目就有800萬元人民幣可以收回。如果放他出去,可以立刻償還欠下經銷商的全部債務。聽到這里,旁聽席內的受害人紛紛搖頭嘆氣,輕聲交頭接耳或憤然走出法庭。
下午4:15,法官宣布休庭。林偉東被帶走后,其中一位經銷商找到了記者,主動講述了他所知道的實情。
林偉東在陳述時說2015年時自己是掛名的總經理,但此經銷商有證據表明林偉東在2016年3月被廣東華信達節能環保有限公司的全體股東一致選舉為該公司的董事長。那么何來“完全不知道”羅兵根開出空頭支票的事呢?還是林偉東在把所有責任推到不在場的羅兵根身上,以便為自己脫罪?
△受害人經銷商之一提供的證明
眾多經銷商在聽到林偉東講述第二點時都表現出驚訝的神情,因為很多經銷商都是在經過長達1年的聯系羅兵根和林偉東無果,收回不了被拖欠的款項才決定起訴林偉東的,不可能存在“林偉東積極主動聯系還錢”這個情況。
至于林偉東提出想要保釋出獄之后還錢的事,經銷商們更是表示根本不相信: 他所講的“垃圾焚燒”項目能收回800萬的這件事,只是一番不可信的說辭。要不是當初大家同心協力趕到現場協助公安局派出所抓到林偉東,說不定他還會坐在其它藏身的地方繼續開“空頭支票” 呢。
第一次庭審暫時告一段落,這次開庭對于一些想要回經濟損失的受害者來講可能反而是一場煎熬。但另外一些想討回公道的人,則認為此次開庭是此案的一個重大突破。到底這是煎熬還是突破?當事人和業界人士如今都在密切關注著此案下一步的進展。
(記者 新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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