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的陶瓷企業注意了!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關于全力配合公安部門開展打擊非法轉移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專項行動有關事項的通知》(粵環辦函〔2017〕158號)的相關要求,佛山市環境保護局8月1日發布《關于開展廢礦物油規范處置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佛環函〔2017〕815號) 文,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廢礦物油處置專項整治工作。
整治目標: 要求企業做到存放廢礦物油的容器及貯存場所必須符合環境安全要求,所有廢礦物油應交由具有處置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處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廢礦物油非法收集、加工、轉移、傾倒、銷售和處置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整治范圍: 本次專項整治是針對本市所有產生、收集以及利用廢礦物油的企業。廢礦物油是指因受雜質污染、氧化和熱的作用,改變了原有的理化性能而不能繼續使用時被更換下來的油,比如機修、化工、石油產品制造等行業以及汽車4S店產生的廢礦物油等。其中也包括陶瓷企業機械設備廣泛使用的液壓油、潤滑油等。
整治步驟:
(一)宣傳階段(8月14日~31日)
(二)排查階段(9月1日~10月15日)
各區環保部門要結合2017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考核和當前開展的大氣和水污染防治專項督查工作,對轄區產生、收集及處置廢礦物油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對企業的環評報告、環評批復、生產臺賬、接收臺賬、轉移聯單、運輸渠道、危廢去向、往來賬目、處置能力等開展重點排查。一旦發現環境違法案件線索要深入調查,為實施深度打擊廢礦物油非法收集、加工、轉移、傾倒、銷售和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奠定基礎。
(三)整改階段(10月16日~11 月 30 日)
對檢查發現的非法收集、加工、轉移、傾倒、銷售和處置的企業開展專項整治,督促產生、收集及利用廢礦物油的企業建立健全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建設規范的廢礦物油貯存場所,建立清晰的廢礦物油管理臺帳,努力做到所有廢礦物油交有資質的危險廢物經營單位進行規范處置。嚴厲打擊各種非法收集、加工、轉移、傾倒、銷售和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對收集、貯存不規范的企業, 要求限期整改;對非法收集、利用處置或去向不明的企業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四)檢查總結階段(12月1 日~12 月30 日)
市局對各區環保部門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抽取部分企業開展現場核查,重點檢查各區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和落實情況,并對各區環保部門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分析、研究,全面總結,進一步規范今后的工作。
文件還對市內各區環保部門的專項整治提出了三項工作要求。
業內專家就此接受本刊記者專訪時表示,政府如此關注對工業廢礦油進行整治是一件大好事,專門發文應是有史以來的第一次,長期以來陶瓷行業積壓的相關環保問題從此有望得以解決。此舉標志著佛山市的環境保護舉措,已進入更精細、更專業的階段。
相關專家還指出,陶瓷企業換出來的在陶機設備上用過的臟油不等于就是廢油,臟油通過處理完全可以凈化再生而重新使用,現時相應的高精過濾技術已經非常成熟。如果把臟油也當作廢油去處理是一個誤區,會造成嚴重的浪費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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